为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水平,天津市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分会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第十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评选成果的有关要求
1.近三年来发表或未发表的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均可参加评奖;
2.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经验总结、调查报告、实验报告、个案分析等;
3.评审范围:我校教师均可参加。
二、评奖级别与待遇
1.评奖共设三个奖级,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审活动由分会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其步骤包括各区县初评、专家组复审两个阶段,全部评审过程将受学校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的监督,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3.获奖者由中国心理学会学校心理学分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上报时间
于5月25日前将论文交到学校德育处,区初评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到市级参加评审。
论文封面左上角务必注明“第十届全国论文评奖”。
四、送审稿件的要求
1.送审稿件应做到:题目表述准确,选题有一定新意,内容充实、有创新,研究方法科学、严谨,写作规范,对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有一定参考价值。
2.送审稿件要按照各种文体的规范要求写,但不论哪种文体,都要包括以下几项:
1)题目,2)单位与作者,3)内容摘要(200字以内),4)正文,5)参考文献。
3.送审稿件要按照统一规格,打印纸用A4纸,标题用三号黑体字,正文用五号宋体字。送审稿件除打印稿外,必须同时交一份电子版稿件(bdyzdyc8****@163.com)。
4.送审稿件一律自留底稿,评审之后不再退稿。
5.稿件严禁抄袭,凡发现内容、文字雷同或全文从网络下载者,将取消其评审资格。
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