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宝坻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
“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局直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带动,更好地激励全系统女教职工立足本岗、建功立业,局妇联决定开展2016年度宝坻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宝坻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性职工占该单位职工总数的60%以上。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
3、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宝坻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4、已经荣获区级三八红旗集体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宝坻区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小组等。
2、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
3、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4、岗组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服务热情周到,在系统和界别具有先进性、示范性。
5、已获得区级巾帼文明岗以上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步骤
各学区片组织推荐出本片“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候选单位。具体推荐工作由各组织单位组织实施(见附件3),推荐结果于2016年11月3日前报局妇联。局妇联将通过比赛评选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先进单位。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2、强化工作宣传。注重将评选推荐和典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巾帼集体典型,营造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3、做好材料报送。参评集体要认真填写《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少于1500字,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于2016年11月3日前将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报送局妇联,邮箱:bdjy****@126.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
1、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2、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宝坻区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名额分配表
宝坻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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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 位 名 称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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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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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 性 别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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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人数 |
| 其中女干部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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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不少于1500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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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宝坻区教育系统2016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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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工总数 |
| 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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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负责人姓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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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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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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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少于 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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